九建招字(2018) 号
九江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经九发改投资字[2018]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补助约占40 %地方自筹约占 60 %,,招标人为九江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九江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2、建设地点:九江市市域范围内
3、工程总投资估算:约6000万元
4、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项目建设周期:计划工期:400 日历天 设计工期:签订总承包合同后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设计相关工作完成后 40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实际通知为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 招标范围
包含且不限于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须按前期概念性方案、概算等进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主要设备和材料技术规范书的编制、材料设备购置、施工及其他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资质(有效期内)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 *** 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6、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等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证明;
7、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近五年来(2014年1月~2018年12 月)投标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类似(合同金额在2000 万元及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的视频监控类项目或含视频监控的信息系统集成类项目)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任意一项能证明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9、外埠来赣投标人开标时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
四、投标报名须知
潜在投标人可于2018年9月4日至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至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9月13日。报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①投标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担任)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③企业资质证书(其中施工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B证);⑥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C证),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⑦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⑧外省来赣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办理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电子信息登记手续材料(网页页或截图页)。以上报名相关证件(书)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并留下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九江日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江市公安局
联系人:卢定东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思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