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阁镇派出所二、三号楼改扩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项目名称
观阁镇派出所二、三号楼改扩建工程
2. 项目概况与范围
建设地点:观阁镇派出所。
建设规模:新建二号楼办公用房约53.96平方米,并对主体工程装饰装修;三号楼办公用房软包装修。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期:60个日历天。
最高控制价:205566.02元(大写:贰拾万伍仟伍佰陆拾陆元零贰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申请人应具备: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经验登记证》 。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转账支付,具体支付进度在合同中约定。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年1月16日 9点 至 2017年1月 18日16:30点,在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前锋区永前大道路口—区公安分局楼下)持以下资料报名,并现场购买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1)报名(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注:若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1月20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6.2谈判时间: 2017年1月20日 10 时 00 分;
6.3申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开标一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报名时现场现金缴纳给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未中标的谈判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
地 址: 前锋区永前大道路口
联 系 人: 许老师
电 话: ***
代理机构: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联系人: 田女士
电 话: 0826-2883075
传 真: 0826-2883268
2016 年 12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