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前锋爱众水电气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前锋爱众水电气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前区发改项【201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2014】51号)的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招标人选定的自主招标执行部门是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前锋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带二维码的信息录入证。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2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前锋区永前大道路口—区公安楼下)。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袁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自主招标执行部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地 址: 前锋区永前大道路口—区公安楼下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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