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喀什经济开发区展厅项目已经由喀经开发促【2016】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经济开发区展厅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深圳城2号楼1层

    2.工程规模:对总面积300平方米展厅进行装修,含数字多媒体设备、电子沙盘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KSS20180829121500101001
喀什经济开发区展厅项目施工
对总面积300平方米展厅进行装修,含数字多媒体设备、电子沙盘等。(本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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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含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 到 ***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金胡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

六、其他说明

    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请主动与代理公司取得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联系代理公司或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单位未主动联系代理公司错失购买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胡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
地 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9层01号房
邮 编:
邮 编:
844000
联 系 人:
王思
联 系 人:
郭兴兴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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