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开发区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项目监理三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开发区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项目已由周口市发改委周发改城市【2017】4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周口市综开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2标段第二次公开招标,因故无法正常评审致本项目废标,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中原路东侧、莲花路北侧、老铁路南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9.345万平方米,总用地规划314亩。 2.3工程建安投资:约126143.96万元。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人防)。 2.6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2标段: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项目监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资信金要求:(1)投标要求:所有投标人须于开标前在中原银行周口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周口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周口分行、周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 家银行中的任意银行自行开设银行账户,并存入相应金额的资金。资信金数额为:工程建安监理费用的12%测算。经测算,2 标段资金为136万元人民币;开标当天,投标人须提交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须备注信息:投标周口市开发区运粮河畔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项目 标段,不得重复使用,否则按无效证明文件处理),所有投标人所开设银行账户上应留存不少于投标标段所要求的资金金额,并经所开户银行现场确认。不递交存款证明或留存资金少于投标资金要求的,视为放弃投标。(2)资信金用法:投标人中标后,工程建安监理费用的5%及时转入招标人的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提交5%的履约保函。未中标企业存入的资信金可自行处理。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立即将资信金足额转入相应指定账户,视为中标人弃标。第二评标候选人若满足上述条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评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评标候选人若不满足上述条件,第三评标候选人若满足上述条件,招标人可确定第三评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都不能满足,按废标处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投标人企业须承诺将工程产生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缴纳至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 3.5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6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参与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2日至 2018年08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08月22日至2018年08月28日17:00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作为备份。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 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3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综开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夏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东风路与七里河路交叉口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3609室 联 系 人:闫先生 高先生 电 话: 8、监督人 监督部门: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2018年08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