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大足区龙岗幼儿园教学楼新建楼梯项目已由大足发改投〔2018〕2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级财政统筹。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龙岗幼儿园。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随机抽取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确定承包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大足区龙岗幼儿园教学楼新建楼梯项目。 2.2建设地点:大足区龙岗街道龙岗中路(该校校园内) 2.3工程规模:教学楼新建楼梯一部,新建位置在教学楼西端空位置处,楼梯层数为地上3层,面积88平方米,钢结构及砖混结构楼梯,最大建筑高度为10.2m,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楼顶及其他工程等。 2.4工期:60日历天。 3.发包范围及价格 3.1发包范围 为工程设计施工图图纸说及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以重庆银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8】第091号报告所示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建设内容为准。 3.2发包价格 (1)发包人按以重庆银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8】第091号报告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 (2)本项目发包价以以重庆银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8】第091号报告确定为:191703.25元(大写:壹拾玖万壹仟柒佰零叁元贰角伍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6687.59元(大写:陆仟陆佰捌拾柒元伍角玖分)。 (3)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3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5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 ③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等系列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 ④以重庆银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8】第091号报告确定的发包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照2013年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13】85号)和计量规则(渝建发【2013】83号)规定,实行发包价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除重大设计变更按程序报批后准予调整的,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时不予调整,实行总价包干。 ⑤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4)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3.履约担保 (2)担保金额:发包金额的10%; (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退还方式:在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全部退还。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担保金 (1)本工程发包要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担保金: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各承包商在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前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担保金,担保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担保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纳担保金,查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3)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担保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提交担保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担保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 担保金通过银行转帐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承包商的担保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后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担保金。 (5)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担保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18年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文件执行。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必须已在承包商单位注册)。注: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2、其他主要人员:A.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承包商本单位人员。注: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的复印件。B.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注:(1)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的复印件,(2)以上人员须提供【提供在公司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社保证明复印件】③上述拟派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建项目任职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计入不良记录,直致清除出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3、投标单位需派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现场(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 (2)外地施工企业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投标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入渝登记备案或者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所有资料原件另封装一袋,在缴纳抽取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料备查)。 特别提醒: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他在建项目当中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清除出大足区房屋与市政工程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项目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发包公告于2018年8 月21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承包商报名时间:2018年 8 月29 日10 时00 分至2018年 8 月29 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 月29 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担保金后,向发包人(及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进行报名登记,同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发包价的1.7‰一次性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 6.工程款支付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和材料设备备料款以及进度款,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内支付审计审定的工程款。 注:中标单位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开具该项目工程款发票。 7.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介绍发包人、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发包人公布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递交抽取保证金的潜在承包商顺序号及名单后,(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发包会。①当只有法定代表人参会则核验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如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同时参会,则同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参会法定代表人未按时到会或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2条“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7)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8)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发包代理费 (1)发包代理服务费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发包代理机构。该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的发包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该费用。 (2)支付时间及方式: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支付; 发包人:重庆市大足区龙岗幼儿园 代理机构:重庆胜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龙岗中路(该校校园内)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89号西城国际2栋6-5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人: 蒲文龙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2018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