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828180034-003 | 所属地区 | 围场满族蒙古自治县 |
工程名称 | 县城2018年街巷综合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 ||
建设单位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工程地点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改造的23处街巷综合改造工程,共硬化路面长度10059米,硬化面积55213平方米(沥青路面30254.60平方米,六角砖路面11857.10平方米,水泥方砖路面8090.80平方米);新铺设污水管道1519米,雨水管道(沟渠)2987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3.1.1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10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
联系人 | 孙语菡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10: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 10: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1. 招标条件 县城2018年街巷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核准号围审批招核字[2018]43号核准建设,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县城2018年街巷综合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项目涉及23处街路巷,分别为:机场路片区、桃李新巷东胡同、盛世山庄南胡同、永安街东段、丽景公寓西胡同、龙安小区东胡同、育才街、二中片区、林业路片区、老龙涛路、塞北街、凤富凤裕胡同、设计所北胡同、老汽车站对面、军华源、物资局胡同、邮政局家属楼、桃李街西段、前进4组及16组、八一站墙外及对面、公安局南胡同、老玻璃厂片区、金龙潭东段;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改造的23处街巷综合改造工程,共硬化路面长度10059米,硬化面积55213平方米(沥青路面30254.60平方米,六角砖路面11857.10平方米,水泥方砖路面8090.80平方米);新铺设污水管道1519米,雨水管道(沟渠)2987米,弱电管道1916米,安装路灯204盏; 2.3计划工期:总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建安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公告“附件1”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 *** 至 *** 17:00前必须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4.3已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信用信息的投标申请人请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用户登录”——“市场主体登录”注册,注册后应先进入“投标方登录”系统,在“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中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至信息库审核(所登记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携带信用信息登记时扫描上传的证照资料原件到河北省就近交易服务平台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信息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及相关手续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再进入“市场主体登陆”系统,选择本项目名称下载招标文件。此库为承德市统一数据库,不管在承德市使用此平台的任一县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及验证一次,承德市任意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均可登录。投标人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点选联合体投标模块,自行填写相关联合体成员。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5.2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河北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银行保函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 6.招标文件的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 *** 至 *** 17:0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 *** 17:00。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 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罗军华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联系人:孙语菡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