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贵溪市万亩圩堤除险加固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配套,招标人为贵溪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江西省贵溪市,主要建设内容:贵溪市万亩圩堤长约35公里,本次需治理的圩堤长约27.58公里,包括贵溪地理圩堤、港口圩堤、雷溪联圩和岭上圩堤四个圩堤,本次对其堤防工程加固整治,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21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和穿堤建筑物及交叉建筑物加固等。
2.2计划总工期: *** (包含勘察设计工期 *** )。
2.3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EPC)完成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五个专业均可)。
3.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前办理的。
3.7 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反映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开标时提供审计报告原件)。
3.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的查询结果(彩打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三项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10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或水利施工单位中进行了注册,并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12 其他要求:3.1-3.7 投标人在开标时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起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7日9:30时,地点为: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授权且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5.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6.1 有关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贵溪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贵溪市府西路 地址:鹰潭市创景路创景金桂苑162栋2号别墅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张女士/罗先生
联系电话: *** 电话: *** / ***
招投标监督单位:贵溪市发改委
监督电话:
附录1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方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方名称)承担勘察设计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施工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壹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