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喜德县鲁基乡等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喜德县鲁基乡等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国土资函[2018]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喜德峨尔则俄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喜德峨尔则俄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2018]2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032302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协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喜德县沙马拉达乡铁口村、火把村、依兹觉莫村,甘主村、马布村,热柯依达乡金尔果村、洛乌村、依甘村,石洛村、则甘村,额尼乡采洛村,且拖乡瓦普阿莫村,光明镇阿吼村、则果村、莫洛村、丕约村,米市镇尔夫村、根以得村、来甘村、瓦哈村,依洛乡乃加村,洛哈镇都来村,洛哈村,木古宜莫村,贺波洛乡四甘村、尔吉村、塔青村,两河口镇洛各村(共计10个乡镇,28个村);

2.2建设规模:7个项目区共计拆旧复垦2307.5445亩,42个农民集中安置区的修建,安置区的修建含房屋、道路、绿化及周边配套建设;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施工及相关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 (勘察工期: *** 、设计工期: *** 、施工工期: *** );

2.6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1(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5)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均可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 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 )。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0元。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喜德峨尔则俄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喜德县光明大道430号

邮编: 616750

联系人: 孙杰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协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5号2栋17层3号

邮编: 610000

联系人: 易女士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号: /

 

 

***

 

注:(1)招标人应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 *** ,期间届满的日期是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 *** 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 *** ,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日,从 *** 就应当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 *** 、 *** 、 *** 、 *** 、 *** 。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是指日历天,并不是指工作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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