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4-SG-18037
交易登记号:G330212000000419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 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翠柏里站附属结构和大卿桥站附属结构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浙江省宁波市

   模:翠柏里站附属结构(A号出入口、风井、预留通道及物业开发联合建设部分)设置于通途路与翠柏路交叉口东北角,联合基坑中物业开发地下室位于A号出入口与预留通道北侧,为地下二层地下室。西侧为翠柏路站主体结构,东侧为蔡江河。此附属为地下一层结构,基坑长约79m,宽约68m,采用明挖顺做法施工。围护形式为ø800钻孔灌注桩+ø850@600搅拌桩止水帷幕,桩长约25m。沿基坑深度设两道钢筋砼支撑。本基坑周边环境较为空旷。基坑南侧为通途路,东侧紧邻蔡江河。

大卿桥站位于中山西路与翠柏路交叉处,现邮政大厦东侧,西塘河以北,与1号线大卿桥站换乘,1号线沿中山西路东西向布置在中山西路道路下方,4号线沿苍松路、翠柏路方向。4号线为地下三层车站,采用T型换乘,换乘节点已与1号线主体一起实施。本站有效站台中心为SK17+700.796。本站附属结构开挖深度为918m,均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本站1号线风道及下沉广场作为一期工程进行施工,4号线大卿桥站主体作为二期工程施工,5号出入口、3号风亭与物业作为三期工程一同实施。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项目总投资  1.18亿元

   期:20个月( ***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翠柏里站附属结构(A号出入口、风井、预留通道)和大卿桥站C、D风亭组缺陷责任期自4号线工程试运营之日起算,期限为2年;翠柏里站附属结构(与物业开发联合建设部分)缺陷责任期自 *** 起算,期限为2年】。

   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翠柏里站附属结构(A号出入口、风井、预留通道及与物业开发联合建设部分)和4号线大卿桥站附属结构(C、D风亭组)工程土建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分: 1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4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生日期不早于 *** 。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当具有宁波市市政公用养护与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轨道交通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内的土建类别的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系统审核通过。(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具有住建部核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2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8 72018831 1600分前(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为20188131600分(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 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8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147122120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 8  31 16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须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2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3.4.4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联系电话 *** 7(中国银行) *** 8 *** 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9  5    9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编: 315101

  人:孔常艳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编:  315101

人: 严旭东、段丽伟                            

    话:  0574-87179297

   箱: 3620974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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