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52018040033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8040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城市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一批)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凤城市移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第一标段:草河区山东沟村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总治理长度360米。其中,左侧浆砌石挡墙护岸长度260米,左岸有100米吴需护砌段,右侧浆砌石挡墙360米;

第二标段:刘家河镇河道治理及路灯工程:河道左岸浆砌石挡墙护坡240米;

第三标段:1.蓝旗镇新发村三组路基改造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一条长1.9294公里,路面宽3.5米;2.白旗镇刁窝村桥梁与道路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一条长0.9123公里,路面宽3.0-5.0米;3.四门子镇湾垄地村桥梁工程:新建1310米现浇板桥,桥面净宽3.0米;4.东汤镇东汤村圣泉小区硬化工程:场地硬化一处,面积1185.9平方米。

第四标段:1.边门镇边门村道路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长2.064米,宽3米、2.5米及2米;2.宝山镇四台子村桥梁工程:新建138米现浇板桥,桥面净宽3米;3.赛马镇由家村道路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长1.6992公里,宽2.5米;

第五标段:赛马镇中学改造项目:新建学校操场面积15967.7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189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81113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网站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报告所载明的信用等级为准)。

3.9凡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Index.aspx)、“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817日至2018821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楼(凤城市凤北路3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7)近3年(2015-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须带防伪标识)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除外);(8)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9)公告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记录(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没有提供原件和资料不全者将谢绝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万元,二标段:1.5万元,三标段:2万元,四标段:2万元,五标段:4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910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分至0930分将文件递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凤城市移民局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20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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