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上津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郧西县上津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已由《郧西县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指挥部文件》西精扶发【2016】3号及津政发〔2016〕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精准扶贫资金,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郧西县上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郧西县上津镇境内五个安置点。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上津镇磨沟村房安置点,计划安置6户23人、建筑面积575㎡。

二标段:上津镇伍峪坪村新农村二期安置点、计划安置24户84人,建筑面积2100㎡。

三标段:上津镇石庙村薛家湾安置点、计划安置7户20人,建筑面积500㎡。

四标段:王家庄村边沟及村房二期安置点、计划安置4户18人,建筑面积450㎡。

    五标段:过风楼村陈家湾二期安置点、计划安置5户13人,建筑面积325㎡。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量。

    2.4 质量目标:合格。

    2.5 计划工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建造师和安全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湖北省一体化平台中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3.5投标人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至2018年8 月  2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项目班子成员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人民中路嘉华假日酒店7楼)报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郧西在线网站(http://www.yxol.net/)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郧西县上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

( 责任编辑:wang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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