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埠河镇群星村、雷州村、双丰村、太平口村、关庙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新建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8043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埠河镇群星村、雷州村、双丰村、太平口村、关庙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公安县两校两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埠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安县埠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公安县埠河镇;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埠河镇群星村530.88㎡、雷州村550.33㎡、双丰村502.74㎡、太平口村554㎡、关庙村554.3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党员群众活动中心;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6994137.08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根据开工通知具体时间;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至少完成过1 项2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的信息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ngan.gov.cn/jzgax/)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招标资料。
4.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6.9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汇出但至投标截止时间尚未到账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递交退还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可通过网银),从原渠道退还。
账户全称: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公安支行
帐 号:42001626986053006523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1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
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公安县人民政府-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信息栏目内(http://www.gongan.gov.cn/jzgax/)上发布。
招标人:公安县埠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公安县埠河镇 地址:武汉市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广场4层
邮 编:434300 邮 编:437000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人:汤凯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20979721@qq.com
2018年8月 16 日
备注: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