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长春市公安局监所悬挂点清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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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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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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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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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内容: | 长春市公安局监所悬挂点清除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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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货地点: | 长春市拘留所、长春市第一看守所、长春市第二看守所、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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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货(工)期: | 3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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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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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售后服务: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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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付款方式: | 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5%,以后按形象进度拨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9%,留1%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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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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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标人资质要求: | 3.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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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明暗标分离或商务标和技术标分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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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投标有效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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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发放标书起始时间: | ***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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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发放标书截止时间: |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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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发放标书地址: |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下载招标文件 注:此下载招标文件仅供参考,最终版本以采购代理机构出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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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答疑会时间: |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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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答疑会地址: |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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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采购文件售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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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投标文件份数: | 5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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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投标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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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现场投标开始时间: | ***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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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现场投标截止时间: | ***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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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投标地址: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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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开标时间: |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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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开标地址: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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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评标时间: | ***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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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评标地址: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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