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通组公路(通达通畅)工程

随机抽选公告

款号

条款名称

   

1. 项目概况

1.1

发包人

单位名称: 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  

联系人: 黄福江   

联系电话: ***

1.2

项目名称

    白家镇云龙村(通3.4社)公路建设工程 

1.3

批准文件

垫交委发【2018132

1.4

资金来源

交通补助、移民后扶补贴、群众自筹

1.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

项目工期

 60日历天

1.7

建设地点

  白家镇云龙村3.4    

1.8

发包内容

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包括公路拓宽.新修.硬化三项:1.硬化背后湾至山垭口1500米,邬家垭口至长岭岗1500米,农安移民新村至大屋嘴1000米,硬化建设共计约4000米。硬化工程内容包括:路基整理、调平碾压、涵洞、堡坎建设、施工场地建设、水、电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费用、竣工文件编制费、以及各类费、税、检测费等完成此工程的一切费用,路面硬化C25标号、硬化宽度4.5*厚度0.2米,无蜂窝麻面,质量达到交委规定标准等。

2.3项目工期: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整理、调平辗压、涵洞、堡坎建设、路面硬化(C25标号、硬化宽度4.5米×厚度0.2米,无蜂窝麻面,质量达到交委规定标准)、施工场地建设、水、电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费用、竣工文件编制费、以及各类费、税、检测费等完成此工程的一切费用等)。

 

1.9

发包总价

 

1.本工程发包总价为¥1656000 元,大写:  壹佰陆拾伍万陆仟元。

2.发包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用、临时费、安全生产费、二次转运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弃土、垃圾等的清除处理费。

1.10

结算方式

1.路基工程:挖填方、接涵洞、筑堡坎在硬化建设工程包干价内。

2.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实行综合单价460/m3(含路基整理、调平辗压、涵洞、堡坎建设、施工场地建设、水、电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费用、竣工文件编制费、各类费、税、检测费等完成此工程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按实际验收据实结算。

1.11

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2.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1.12

是否接受联合报名

t不接受

口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13

踏勘现场

t不组织

口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4

分包

t不允许

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5

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823930分至20188231130 分止。

报名地点:垫江县白家镇三角村民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

1.16

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须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发包金额的10%),同时还须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2、承包人交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3.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检验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7

资料获取

凡有意参加抽选者,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下载本项目的抽选公告和相关资料、答疑、补遗等,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其已收到全部资料并知晓全部内容。各有意参加抽选者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补充答疑、补遗内容。

2. 库外资格要求

 

2.1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611日至随机抽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截止随机抽选公告发布时间两个自然年度)未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或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但不在行政处罚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败诉记录(须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3.根据垫江府办发[2018]19号文件要求,随机抽选单位需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投标人“必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报告出具有效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开标报名截止时间。

在第三方征信公司出具信用报告,随机抽选单位需同时提供该征信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该征信公司公章。对已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备案的,且在垫江县设有分支机构的第三方征信公司出具信用报告,投标人不需要提供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明。出具信用报告的流程详见信用门户网站“信用垫江”( http://dianjiang.hlxy.com)。详情可到垫江县行政服务大厅征信窗口咨询(咨询电话)。

2.2

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或公路养护二类 *** 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在渝负责人或在渝技术负责人)、拟入库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3

人员条件

1.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书复印件)

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岗位证书复印件﹞

4.社保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随机抽取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20185月至20187月(抽选月前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拟入库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表,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网址、单位及个人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密码)。发包人或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各随机抽取单位人员社保真实性核实。

2.4

外地企业要求

2.5

递交审查资料要求

递交审查资料时,发包人须核验随机抽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递交审查资料的还需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随机抽选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20185月至2018      7(抽选月前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发包人有权对随机抽选单位的社保真实性随机抽查核实,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其审查资料不合格,不参与该项目随机抽选。

2.6

质量要求

1、技术规范及图纸: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设计通用图及施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组织施工。

2、验收标准及质量等级: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质量验收标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发包人委派出义务监督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督工作。

4、垫江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5、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从工程交工证书签发之日算起;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从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算起。

2.7

其他要求

 

3. 随机抽选保证金

3.1

随机抽选保证金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随机抽选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随机抽选。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抽选时间。

(三)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为动态保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的《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四)缴纳方式

1、核验

各潜在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到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保证金,各潜在承包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意事项:

a.保证金必须从潜在承包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且转出的基本存款账户须与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信息一致(已注册的)。

b.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抽选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c.如本项目抽选时间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d.保证金及利息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退费通知”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

e.各潜在承包商应仔细阅读抽选公告中有关保证金的内容,并按抽选公告中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潜在承包商自行承担。

2.网上账户电子注册

1)网上账户注册。潜在承包商先在网上注册,然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进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点击左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首次注册的账户核验时间为网上注册完成后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2)账户核验。完成账户网上注册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算完成全部网上账户电子注册工作。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b.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3)未按要求进行电子注册、核验的,但其保证金按抽选公告要求足额按时缴纳的,视为其保证金响应抽选公告要求。保证金退还时仍未到交易中心注册及核验的,将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后果其行负责。

3.网上注册信息变更

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在网上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未及时进行注册信息变更和核验,将影响其保证金的认定及退还,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抽选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抽选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一份纸质件,交易中心在收到纸质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选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交易中心根据抽选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随机抽选程序

4.1

核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抽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导出并保证金到账名单,发包人核对足额保证金到帐企业名单。

4.2

抽取核对

1.入库企业资格审查。已经纳入垫江县交委 备选承包商信息库施工库 的企业,无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提取相应的分类备选承包商库数据。核对无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2.未入库企业资格审查。未纳入垫江县交委  备选承包商信息库施工库的企业,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并按本公告明确的资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随机抽选。

4.3

确定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投标(随机抽选)保证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1.已经纳入    垫江县交委  备选承包商信息库施工库的企业;

2.经审查资格合格的企业。

4.4

组织随机抽选

1.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选。

2.核对抽选名单。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3.开展随机抽选。发包人代表使用抽选平台,公开随机抽选承包商。

4.确认抽选结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选记录,交由发包人、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5

公示抽选结果

县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随机抽选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4.6

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县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发放成交通知书。中选承包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中选承包商不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放弃中选资格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发包人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其在垫江参与所有随机抽选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7

退还保证金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4.8

合同签订

按随机抽取公告以及公告附件中约定的主要条款,发包人与中选承包商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交易中心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承包商保证金。中选承包商未按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发包人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其在垫江参与所有随机抽选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9

抽选时间和地点

1.抽选时间:201882315:00时。

2.抽选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0

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包商全部缴纳,缴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4.11

重新抽选

中选承包商无故放弃中选、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选条件的,经项目来主和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后,项目业主单位应按抽选程序重新随机抽选承包商。

4.12

投诉处理

1.随机抽选活动的投诉及处理程序参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2.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13

投诉电话

垫江县交通委员会:

5.附件

5.1

附件

请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本公告的页面中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一:

抽取申请书

 

                      (项目业主名称)

 

单位已仔细研究了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3.4社公路)畅通工程施工抽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该项目中选价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规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现申请参与此项目的公开抽取活动。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承包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龄:      职务:     

                         (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承包商:                      盖单位鲜章)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抽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承包商:                         (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件四:

(四)  信誉声明

 致招标人:                                   

 

我公司参与贵单位                                   (工程名称)投标现声明如下:

 

12016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22016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32016年至今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招标投标行政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4)行贿犯罪(2016年至今)无不良记录。(如果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我单位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我公司甘愿承受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的后果。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二、专用条款:执行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

三、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称发包人)与               (下称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正、平等、自愿、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合同段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公路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境内     

3、工程内容:包括路面铺设(调平及碾压.压实)、路面硬化(C25标号、硬化宽度4.5米×厚度0.2米等。1.硬化背后湾至山垭口1000米,邬家垭口至长岭岗1000米,农安移民新村至大屋嘴1000米,硬化建设共计约3000米。硬化工程内容包括:路基整理、调平碾压、涵洞、堡坎建设、施工场地建设、水、电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及相关费用、竣工文件编制费、以及各类费、税、检测费等完成此工程的一切费用,路面硬化C25标号、硬化宽度4.5*厚度0.2米,无蜂窝麻面,质量达到交委规定标准等。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60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1、技术规范及图纸: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设计通用图及施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组织施工。

2、验收标准及质量等级: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质量验收标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发包人委派出义务监督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督工作。

4、垫江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5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从工程交工证书签发之日算起;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从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算起。

    四、合同价款

1、承包人的中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2、本工程应交纳的税费和保险费,以及施工用水、用电、安全设施、临时用地、承包人驻地建设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必须按抽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并按抽选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保证完全履行合同。

2、承包人交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六、工程款支付

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2.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七、双方代表

发包人委派     为业主现场代表;承包人委派     为项目经理、     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法定因素外不得变更。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文件均以其代表签字认可为准。

八、安全生产及廉政建设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及廉政合同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按期交付施工场地,由此延误承包人工期的责任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未按期进行期中支付或最后支付,未付款不计利息。

(二)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已实施的工程不支付工程款。

2、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的分包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其分包合同,已实施的分包工程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为此须向发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20%的违约金。

3、承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其装备及人员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押证(复印件)施工,施工作业时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发包人如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在施工现场,每人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金500元,承包人无权变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工程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进度达不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发包人有权撤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交工,承包人须承担人民币500/天的违约金;承包人超过合同工期 30日历天仍未完工并将合格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撤场,并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发包人损失人民币50000元。

6、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承包人必须自费整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发包人根据情节轻重处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10000/次;承包人超过限期45天仍未整改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撤场,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发包人损失人民币50000元。

7、终止合同后发包人将重新选择承包人,重新选择的承包人有权使用原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处理(工程估价、拖期损失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等)在全部工程完成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并由政府审计机关审计,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款应扣除承包人按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款在工程交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转包及违规分包除外)。

十、合同文件组成及顺序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2、抽选招标文件;3、中选通知书;4、抽取申请书;

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工程量清单 ;7、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以上文件互为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部分。工程质量、进度、合同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问题以监理的解释为准;工程款支付以发包人解释为准。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捌份,双方各执四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附件

1工程量清单或综合单价 ;

2、《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银行编码:                               ************银行编码:

   日 期: 2018                      日 期: 2018     

 


附件二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公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关部门认定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十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 五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村民委员会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垫江县白家镇云龙村通组公路(通达通畅)工程随机抽选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垫江支行营业部 
账号:110246891673 
户名: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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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3 随机抽选范本--四好农村路施工公告交易中心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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