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兴隆县建龙综合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工程项目已由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兴审批投字【2018】3号 批准建设,以 兴审批招标核【2018】14号 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兴隆县建龙综合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2.2建设地点: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厂区内
2.3项目概况:生活污水规模9600m3/d(主要处理公司、平安堡村、平安堡新区、土城头家属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规模5400m3/d,合计污水深度处理规模15000m3/d。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综合生化池、综合办公楼等座建筑物,建设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3000米。
2.4招标内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5建设周期:6个月
2.6质量标准:设计合格,施工合格
2.7招标范围:根据兴隆县行政审批局批复的《兴隆县建龙综合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和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完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8预计总投资:总投资6498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 *** 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3.1.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2.8联合体家数不超过(含)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5日9时00分至2018年8月21日17时00分前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验证通过的市场主体,其注册信息将统一上报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市场主体需登录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选择信息验证地点,并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点进行现场验证。(2)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使用的用户名为注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用户名,默认密码为注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法人身份证号后6位。
4.3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尚未验证的市场主体,需重新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
4.4未注册过的市场主体,直接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组件。此库为承德市统一数据库,不管在承德市使用此平台的任一县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及验证一次,承德市任一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均可登录
4.5潜在投标人请自行联系办理网上注册及下载文件事宜,因未能及时办理注册等造成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18年8月27日11时00分前,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7时00分,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该项目补遗栏。
5.3投标人“在线提疑”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该项目补遗栏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9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 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招标人: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兴隆县平安堡镇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
邮 编:067200 邮 编:050091
联系人:马建伟 联系人:王国卿
电 话: *** 电 话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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