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五莲县项目吴家庄子新村安置点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8-005255-1104-305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五莲县项目吴家庄子新村安置点施工项目 已由 五莲县发展和改革局、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以 莲住建便发【2017】147号、莲发改审批【2018】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五莲县户部乡吴家庄子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试点五莲县项目吴家庄子新村安置点施工项目位于户部乡吴家庄子村,建筑面积一标段11847.95平方米、二标段2900.52m2,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工程类型
1:一标段11847.95平方米1#-4#、13#-34#、35#社区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
2:二标段2900.52平方米5#-12#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下同);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清欠证明原件(由五莲县建筑工程管理处清欠办出具证明;外地企业应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清欠证明到五莲县清欠办开具;联系电话 *** );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的相关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5时30分,地点为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建设信息网、五莲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五莲县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五莲县户部乡吴家庄子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 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五莲县济南路209号、五莲县户部乡吴家庄子村地    址: 五莲县富强路1号
邮    编: 262300邮    编: 262300
联 系 人: 杨华、刘书记联 系 人: 张作华、郑亚男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 wltdgs@163.com电子邮件: puxinzhaobiao@163.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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