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奎屯监狱一、三监区、高泉监狱三监区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奎屯监狱一、三监区、高泉监狱三监区消防改造工程已由第七师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师发改发【2018】163号文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奎屯监狱,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奎屯监狱一、三监区、高泉监狱三监区消防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ZGK2018-043HY/ 2.3 项目地址:奎屯市西郊217国道独克公路奎屯段以西10千米处 2.4 本次招标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奎屯监狱一、三监区、高泉监狱三监区15栋单体建筑进行消防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安装消火栓联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其中,消防系统:消防、喷淋合计用水量713立方米,新建蓄水池500立方米一座。拆除消防泵房内原有2台喷淋泵及配套管道,新更换立式消防泵、喷淋泵各2台一备一用。 2.5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本次招标的范围对奎屯监狱一、三监区、高泉监狱三监区15栋单体建筑进行消防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安装消火栓联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其中,消防系统:消防、喷淋合计用水量713立方米,新建蓄水池500立方米一座。拆除消防泵房内原有2台喷淋泵及配套管道,新更换立式消防泵、喷淋泵各2台一备一用等为该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⑷具有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⑸具有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⑹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⑺投标单位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需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确认后,请在有效报名期间内,带相关资料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线下登记,登记时需持(投标信息确认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 同时提交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确认报名后,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到代理机构登记和未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对未经登记预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6.1供应商注册单位信息,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文件。供应商先查看网上注册须知和CA办理通知进行网上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在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在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文件。 6.2招标文件网上购买时间:8月16日至8月25日 7.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章)第七师奎屯监狱 地 址: 邮 编: 833200 联 系 人: 禹文良 电 话: ***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章)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 邮 编: 833200 联系人:徐 涛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XJHY888888@126.com 开户银行:中行团结东街分理处 账 号: 1082089355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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