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思县那板河在妙镇那苗村河段整治工程 的初步设计已完成,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 桂水规计〔201783号 下达了投资计划,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 桂财农〔2017225号 文下达了项目投资,项目法人为  上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人为 上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防城港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防水招标备案〔2018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上思县那板河在妙镇那苗村河段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GSZBDL-FCG-2018002                    

 建设规模:上思县那板河在妙镇那苗村河段整治工程总投资约为:796.36万元,从在妙镇那凤大桥上游左岸的抽水泵站起,至下游那苗村附近止,治理河段总长约2.984km

 工程建设地点: 上思县那板河在妙镇那苗村东侧。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9 18 日,完工日期为  2019  2 14日,计划工期  150 天(日历天)。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包括治理河段总长约2.984km,从在妙镇那凤大桥上游左岸的抽水泵站起,至下游那苗村附近止,治理措施为修建护岸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该工程分为2个标段,Ⅰ标段:从左岸ZK10+000)起至左岸ZK121+608,长度为:1.608km,投资额约为400万元;Ⅱ标段:从左岸ZK121+608)至左岸ZK212+984),总长为:1.376km,投资额约为396.3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有  河道整治工程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8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567月或456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7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8  20  2018 8  24  日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707室)。

发售人姓名:韦欣蓉(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发售方法如下: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日递交,接收人写明“********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或信息不全的或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4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8 8    27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件)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以二投二中,但必须有两套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

6.3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71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含201711日后有过不良行为记录但未被解除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cg.gxggzy.cn)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8 9 11 9   30分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址: 防城港市上思县东靖路3

  编:535500

联系人:刘志荣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委B-18A

   编:538001

联系人:黄荣意

   话: ***

             

  2018    8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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