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 *** (含 *** 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含 *** 以上)建设资质证书。 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合格项目经理),必须持有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经项目所在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5、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实行押证管理,建造师证件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将关键岗位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押至桂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6、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7、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8、开标时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参加,并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9、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由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报名,报名不分标段,一家单位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如中标则丧失下一标段中标机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0:00:00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8000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0()
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开标时间 *** 10:00:00
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0室第七开标室开标方式公开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递交时间 *** 10:00:00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1.原招标公告中第一条、项目概况中第 5点:工程施工费:402.32 *** *** 万元),结算时按99.91%结算。 现修改为“工程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402 *** *** 万元),结算时按财政评审单价99.92%结算”。 2.原招标公告中第一条、项目概况中第 8点:工 期: *** (日历天) 现修改为“工 期: *** (日历天)”。 3.原招标公告中第四条、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中第5点:以上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报名登记表、五大员证留存原件,报名资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胶装成册(报名登记表在首页)。 现修改为:以上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报名登记表、建造师证留存原件,报名资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胶装成册(报名登记表在首页)。 5.招标公告涉及上述内容的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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