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工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二次)已由渝质监〔2018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杨柳北路3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面积约800平方米,本次招标投资约300万元。施工范围主要包括装修工程、照明防雷、电气、暖通、火灾报警、给排水和动力配电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1.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具备2个及以上类似的实验室项目业绩(类似实验室项目业绩是指至少包括实验室装修、通风及废气处理系统、集中供气系统且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提供带有网页的中标结果公示在工程招投标网或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814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指定质疑答疑区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882010: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盾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6367432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94 10 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王老师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老师

  话:023-67088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工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二次)已由渝质监〔2018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杨柳北路3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面积约800平方米,本次招标投资约300万元。施工范围主要包括装修工程、照明防雷、电气、暖通、火灾报警、给排水和动力配电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1.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具备2个及以上类似的实验室项目业绩(类似实验室项目业绩是指至少包括实验室装修、通风及废气处理系统、集中供气系统且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提供带有网页的中标结果公示在工程招投标网或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814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指定质疑答疑区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882010: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盾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6367432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94 10 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王老师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老师

  话:023-6708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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