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长宁镇东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大通县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长宁镇东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鑫标点公招(工程)2018-019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县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长宁镇东村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2300000.15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 *** 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备一个验收合格的类似业绩;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 *** (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5、注册地在青海省行政辖区外的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6、投标人近三年未处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等问题被国家或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7、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发布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市政工程总承包 *** 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5)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6)注册地在青海省行政辖区外的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 9:30
开标时间
*** 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长宁村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4号楼1单 *** 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
收款人
鑫标点工程管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105040234980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本项目同时采用电子招投标模式进行,投标单位与代理机构联系确认报名后,需同时使用CA锁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网上进行同步报名登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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