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施工项目
变更公告(一)
项目名称: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SXGX招字2018-010-1
各投标单位:
现将“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施工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总承包 *** 及以上(含 *** )资质及省级安全技术防范主管部门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 及以上(含 *** )资质。
变更为: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总承包 *** 及以上(含 *** )资质及省级安全技术防范主管部门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 及以上(含 *** )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