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城西中学10KV城南、城水线路搬迁工程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大足区城西中学10KV城南、城水线路搬迁工程已由大足发改投【2018】1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级财政资金,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城西中学。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公开摇号确定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大足区城西中学10KV城南、城水线路搬迁工程 2.2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金星社区 2.3建设内容:新立A250*18立方米1基,新立A250*16立方米2基,新立A12米圆杆1基;新架设3*JKLGYJ-10KV-185线路93米,新架设3*JKLGYJ-10KV-50线路18米;新敷设ZR-YJV22-8.7/15KV-3*400电缆541米,新敷设ZR-YJV22-8.7/15KV-3*50电缆53米,新敷设ZR-YJV22-1KV-2*10电缆95米;新装10KV户外隔离刀闸6组,10KV氧化锌避雷器5组,新敷设24芯ADSS光缆3400米。新建3.0m*1.3m*1.5m(长*宽*深)电缆井14座,新建6.0m*1.9m*1.5m(长*宽*深)三通电缆井1座;新建2孔电缆排管105米,新建9孔电缆排管250米。拆除3*JKLGYJ-10KV-185线路132米,拆除3*LGJ-95线路242米,拆除3*LGJ-50线路46米,拆除4*LGJ-50线路393米,拆除24芯ADSS光缆3000米。拆除圆杆13基,拆除250KVA变压器1台,10KV计量装置1套,电气调试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财评清单)。 2.4工期: 60 日历天。 3、发包范围: 3.1发包范围:大足区城西中学10KV城南、城水线路搬迁工程设计施工图图示全部内容(详见大足财评【2018】450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2发包价格 (1)发包人按大足财评【2018】450号报告为准,并按该资料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 (2)本项目发包价详见大足财评【2018】450号报告确定的发包价为: 1649318.63 元(大写:壹佰陆拾肆万玖仟叁佰壹拾捌元陆角叁分、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3)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①大足财评【2018】450号报告确定的发包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定额采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定额,实行发包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承包合同。人工费参照大足财评【2018】450号报告所提供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期数并结合市场价进行调整,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若有设计变更,须经甲方、设计、监理同意后方可变更。 ②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③新增项目(投标清单中无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的规定执行,组价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08)、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等系列定额执行,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工程量按实结算。 (4)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重新发包 ①招标报名截止后,符合发包文件资格要求的报名的潜在备选承包商少于1家的,发包单位可决定延长报名时间或修改发包条件后重新发布发包公告。 ②重新发包后报名的备选承包商仍然少于1家的,发包单位可在相应信息库的所有备选承包商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中标承包商。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保证金 (1)本工程发包要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2)各承包商在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前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保证金,保证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保证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纳保证金,查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本项目发包文件附件格式填写。 (3)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保证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提交保证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保证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保证金通过银行转帐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承包商的保证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交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承包合同(附电子版)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4)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包商应已备入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委 *** 发布的大足区房屋与市政工程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项目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的企业,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本次发包要求承包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文件执行。 (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4)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 *** 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承包人单位注册,注: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其他主要人员:A.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承包商本单位人员。注: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的复印件。B.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注: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的复印件。 4.3 外地施工企业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注: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鲜章),复印件资料所对应的原件资料(除网页截图资料外)均须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所有资料原件另封装一袋,在缴纳抽取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料备查)。 特别提醒:拟派人员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发包公告于 2018年08月 06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承包商报名时间:2018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至2018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 08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 潜在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保证金后,向发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用递交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文件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 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中标价的1‰一次性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 5.7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145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伍佰元整)约定由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6、履约担保金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发包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退还方式:在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全部退还。 7、签订合同 发包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发包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款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通过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留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无息拨付退还全部质量保证金,承包人须开具相应金额的建安增值税专用发票。 9、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宣读发包人、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名单,介绍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会,则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参会代表未按时到会、或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3)由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金提交承包商的名单上进行签字(即确认:潜在承包商递交抽取保证金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条“合格的承包商”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抽签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后由发包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2018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