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法院档案室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人民法院

 址:费县建设路东段

联系方式:0539-5790019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北城新区紫晶大厦2019室

联系方式: ***      ***

二、采购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法院档案室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QDXDCGXM201800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

费县人民法院档案室工程

见采购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分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网上报名;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75.61万元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 - ***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方式:报名合格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技术人员(安全员、技术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证明(2017年度至今,需明确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复印件上签字并盖执业章)。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册建造师、印章报名后由代理公司统一保管,开标定标后返还(中标单位押证)。

4)企业2017年度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不少于两份近两年来(2016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揽类似工程(类型、用途、规模)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公示截图(五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需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需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齐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17年度,证明需明确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缴费记录网上可查或投标单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公司到人社局查询投标单位社保,否则不予认可);

7)“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8)网上报名回执单;网上报名:申请人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然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回执单加盖公章

9)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注: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胶装成册(均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费县人民法院档案室工程报名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报名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 *** -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 0日14时30分至 *** 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 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2000/包投标企业在20188309:3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人:费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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