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西环高架南延--南区石湖枢纽、吴中太湖新城段景观工程二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西环高架南延--南区石湖枢纽、吴中太湖新城段景观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经投[2017]0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区石湖枢纽、吴中太湖新城

    规模:工程造价约5915万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3379001002
苏州市西环高架南延--南区石湖枢纽、吴中太湖新城段景观工程二标段
苏州市西环高架南延--南区石湖枢纽、吴中太湖新城段景观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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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 万元及以上且铺装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市政景观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业绩除外),质量为合格,时间以 2015年7月至今为限(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文执行(文件网址:http://www.szjsj.gov.cn/006/20180525/2d8134cf-31ce-4d3d-add0-cd77634b51dd.html),外地建筑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按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执行。 (四) 备注: (1)、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工程图纸请在附属文件中下载。 (5)、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 (6)、本工程不接受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或近三年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7)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的扫描件),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 (8)、本次招标的二个标段(苏州市西环高架南延-南区石湖枢纽、吴中太湖新城段景观工程一标段、苏州市西环高架南延-吴中太湖新城段景观工程二标段)为同步实施的项目,每个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二个标段报名,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一旦推荐为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9)、本项目代建单位:苏州中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详见: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8d3e9de-01d7-432e-ba0c-13b69edea54c&categoryNum=006003 (11)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吴中区
地 址:
东吴南路125号3幢9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168
联 系 人:
闵群峰
联 系 人:
周丽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681902@sina.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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