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231F0SG201800069】    和平村项目B、C区燃气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和平村项目B、C区燃气工程(二次招标) 已由 军队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央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1050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和平村B区1-10号楼、C区1-3号楼2433户,以及从民用调压箱(含)至各楼座管线及配套设施工程。
2.6其他 1、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2、投标人须入选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燃气工程建设合格施工企业名录》;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后以银行电汇形式返还(不计利息);4、投标人在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1号楼和平村工程指挥部二层会议室持报名凭条(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束亚辉,电话 *** );5、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为 *** 09 时 00 分;6、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从建设单位通知进场施工起算,每个区段(分三个区段:①B区6-10号楼;②B区1-5号楼;③C区1-3号楼)工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新]及以上 资质, 近3年( *** 至 *** 0日)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宅及配套工程燃气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9:00:00 至 ***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9:00:00 至 *** 17:00:00 ,在 北京市朝阳区广和南里1号楼和平村工程指挥部二层会议室 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现场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00:00 ,地点为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房山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稻田南里15号) 。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央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23号院综合南楼6层
邮 编:
联 系 人: 李乃蕤
电 话: 66911530转21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张鹏梁(010)66781842
开户银行: 0
账 号: 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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