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先锋街道2016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先锋街道2016年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额约为24万元;
2.1.4工期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1日;
2.2招标范围: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持有项目经理安全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中的规定为准。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或者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至 *** 0日14时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缴纳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 地 址: | 银河路588号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朱先生 陈先生 |
电 话: | ***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