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之星”科研生产基地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华之星”科研生产基地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设计/ 标段已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016-51 *** -033220-BQFG001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投资占50%以上招标人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锦发改招【2016】第4)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城南三环路外侧锦江工业园区内(锦江区麻柳村四、五组);

2.2建设规模:项目主体地下4层,地上42层,建筑高度173.2米,总建筑面积226714.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新华之星”科研生产基地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总面积约126550平方米,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设计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提供: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3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面积在6万平米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723日上午900时至20180727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81610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www.scggzy.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12

人:李先生

    话:86510763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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