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 2018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项目招标人为鄱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鄱阳县 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总规模约为16.86万亩,其中莲湖2.05万亩,团林0.39万亩,双港3.17万亩,高家岭镇1.92万亩,四十里街镇0.38万亩,珠湖乡0.29万亩,凰岗0.61万亩,农科所0.14万亩,鸦鹊湖1.08万亩,银宝湖1.43万亩,响水滩0.36万亩,侯家岗乡2.60万亩,莲花山乡0.14万亩,石门街镇2.30万亩。建设标准 3000 /亩,总投资约 5.058亿元。

 

2.2 招标范围

 

    完成在本工程范围内项目的地质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3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个标段,标段为莲湖、团林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44万亩;标段为双港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3.17万亩;标段为高家岭镇、四十里街镇、珠湖乡、凰岗、农科所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3.34万亩;Ⅳ标段为鸦鹊湖、银宝湖、响水滩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87万亩;Ⅴ标段为侯家岗乡、莲花山乡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74万亩;Ⅵ标段为石门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3万亩。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及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2018 1020日开工,2019321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 投标人需具有水利行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企业,以投标的资质为准。

 

    3.3 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3.6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 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 *** 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省外 *** 建造师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中标侯选人应当于中标公示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9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8 720日至2018815日止,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jxxlgczj.com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816日上午 930 时 ,地点为 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jxxlgczj.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单位只能中取一个标段,中标原则为中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如投标人在已评审标段排序第一,则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在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投标报价仍进入 B 值计算)。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企业 EPC 项目业绩。

 

    7.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7.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鄱阳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鄱府办字[2016]134号)文件规定执行(1.对保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2.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 %缴纳,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鄱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 鄱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

 

                     址: 鄱阳县人民政府

 

               人: 张武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人: 王建新

 

                     话:

 

 

 

 

 

2018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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