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X884半径至黄溪公路路面修复工程(珠岭石至聂都圩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崇义县X884半径至黄溪公路路面修复工程(珠岭石至聂都圩段)(项目名称)已由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崇发改标字【2018】2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补助资金175万元,占控制价28.5%,剩余部分由企业自筹,依据企业融资情况支付工程款,招标人为崇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崇义县聂都乡境内,项目概况:路线全长 7.095 公里,拆除原混泥土路面、10cm砂砾垫层、20cm水泥砼面层、培土路肩等。
2.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表二、三、四、五,并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江西省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主体二类 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18年7月19日 24 时00分, 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信用系统内信用等级评价为AA、A、B、C级的投标人可参加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 个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20日至 2018 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投标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电子版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9 日15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
5.2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它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大会并具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8.各投标企业在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
公司总部咨询电话:400-850-33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崇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三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崇义县政务大楼4楼 | 地 址: | 赣州市中廷广场西座 |
邮政编码: | 341300 | 邮政编码: | 341000 |
联系人: | 扶祥鹏 | 联系人: | 陈润红 |
电 话: | *** | 电 话 | *** |
日 期:2018年7月20日
附表一 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位置 | 主要参考工程量 | 控制价(元) | 投标保证金 |
一个标段 | 崇义县X884半径至黄溪公路路面修复工程(珠岭石至聂都圩段) | 崇义县聂都乡 | 路线全长 7.095 公里,拆除原混泥土路面、10cm砂砾垫层、20cm水泥砼面层、培土路肩等 | 6121767.00 | 12万元 |
附表二 资质条件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I类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
附表三 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近三年(指 2015 年1月1日-2017 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要有一年是盈利的。 |
附表四 业绩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无要求 |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①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④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⑤近三年内(指2015年5月31日至2018年5月31日,下同)未发生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或严重违约的情况。 ⑥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⑦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及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⑧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
附表六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公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