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阳镇白竹村猴子包岔路至林区界道路扩建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阳镇白竹村猴子包岔路至林区界道路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批〔2018〕1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专项补助、省农行支持及神农架林区国家公园管理局筹集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南阳镇白竹村。

2.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44.4217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猴子包至于神农架林区界,路线全长5.048km,路面宽度6.0m,路基宽度6.5m。主要工程量:路基土方2539m石方3031m,挖除旧水泥混凝土路面22716m2,浆砌片石挡土墙1470m,4cmAC-16C中粒式沥青砼路面30288m2,排水混凝士圬工808m3,涵洞111m/14道,交通安全设施5.048km。

2.4 本招标项目各标段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合格标准。

3、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上传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的,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 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和安全生产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必须达到 2016 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B 级及以上等级。(投标人需在湖北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http://58.49.53.37/CISS/公告通知栏自行下载评价表,并标注投标人所在表格位置。)

3.9投标人 *** 以来独立承担并完成过一个合同额300万及以上的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经招投标活动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至 *** 9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0.00 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8149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三楼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本工程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为20187月20日。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xingshan.gov.cn/xsSite/)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址:兴山县南阳镇

联系人:郑毕诗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

联系人:卢炫政

  话: ***

                                                                          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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