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海办事处的委托,经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海办事处水岸尚品社区办公用房室内装饰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YQ-2018B00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包,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视其无效投标。 2、项目施工按照招标人要求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竣工时间:签定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20个自然日。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90%,其余10%一年后结清。 5、结算方式:中标人须提供鲅鱼圈区税务局出具的建安发票结算。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中标额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4、合格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开标现场提供供应商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处理本次政府采购事宜的委托代理人);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集采机构存档,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开标现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辽宁省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报告原件; (5)开标现场提供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原件。 五、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包号 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 备注 1 红海办事处华晟社区办公用房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718,229.00元 具体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辽宁省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须提供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要求公司名称后有"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字样,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两张并截图)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报名后统一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 — ***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 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06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营口市鲅鱼圈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417—6196911
采购单位: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海办事处
联系人:邹新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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