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大道(绕城高速—白杨湾)道路工程答疑(一)
项目编码:JJGG2018319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通知书发布如下: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条工程结算第6点销项税额按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税前造价×11%结算,而渝建〔2018〕19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对2018年5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或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以及2018年4月30日前发布了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合同签订均将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到底怎么执行?
答:现将招标文件中“销项税额:按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税前造价×11%结算”修改为“销项税额:按渝建〔2018〕195号文件规定税前造价×10%结算”。
2、问:招标文件1.4.1条第5点项目经理要求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在渝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证明中必须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以便查询),要求提供社保就是为了证明项目经理是不是公司在职员工,杜绝挂靠证件的行为。请问为什么只能提供在渝《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人员明细表)》呢?难道提供单位注册地购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人员明细表)》就不能证明了吗?请明确。
答: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条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修改为“提供有效的注册资格证书、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证明中必须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以便查询)”,其余内容不变。
3、问:投标人须知:1.4.1条,(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请问外地施工企业提供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的A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A证为法定代表人安全考核A证。
4、问:招标文件1.4.1条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造价员须提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是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中有效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定,按否决投标处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只能查询重庆本地企业的造价员或者造价师,外地企业无法查询,请问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查询的造价员或造价师的截图是否满足要求?造价师是否可以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
答:按招标文件第1.4.1条执行。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书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书为准,本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