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东沙河重点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县东沙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义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义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义县东沙河重点段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义县瓦子峪镇瓦子峪村。 2.3 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义县东沙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招标文件。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义县东沙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的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 *** (含 *** )资格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具备1个或以上相应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3.3本次招标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3.5 投标人须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6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内的由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与企业法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 3.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8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1日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416-2762112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吕美玲 电 话: *** 传 真: *** 日 期: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