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60120180717159301 望电线改建工程 本招标项目望电线改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丹东市振安区交通局,以丹交公路【2018】95号“关于转发《辽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老少边”地区梓园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工程加护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东市振安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为省级以上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安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望电线改建工程,位于振安区,桩号K2+300—K4+760; 路线全长2.5公里(详见给定的工程量清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相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 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2018年 7 月 21 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10室)持以下相关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资质证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相关专业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2016年度或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须具有防伪标识)(新成立企业除外); 10、公告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1、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予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 30分,递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丹东市振安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 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街678号 邮政编码: 118000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建行丹东元宝支行 账号:2100166460305900011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 118000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件:hy_zbb@126.com 开户银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号:013 213 0000 111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 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