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2018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高庄乡北长渠村1、3队中心路及巷道混凝土硬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2018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高庄乡北长渠村1、3队中心路及巷道混凝土硬化项目经平农综改办【201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罗县2018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高庄乡北长渠村1、3队中心路及巷道混凝土硬化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罗县2018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高庄乡北长渠村1、3队中心路及巷道混凝土硬化项目施工。
2.2项目概况:本工程招标内容为平罗县2018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高庄乡北长渠村1、3队中心路及巷道混凝土硬化项目施工。1-3队中心路:混凝土硬化长度1035m,厚度20cm,宽度4m。砂砾石长度1035m,厚度15cm,宽度5m;1队巷道:混凝土硬化长度775m,厚度20cm,宽度4m;一半取土一半垫土长度400m,深度30cm,宽度5m;起土长度235m,深度20cm,宽度5m;砂砾石长度775m,厚度15cm,宽度5m。
2.3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平罗县高庄乡北长渠村。
2.5标段划分:整个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外地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各投标单位须在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执行宁建(建)发【2017】3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技术标实行暗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18:00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报名结束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4.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予接受。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或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B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 *** 。
4.3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人网上报名时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户,缴纳时必须以备案的基本账户缴纳,不按规定缴纳的责任自负。
4.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编号:HLZB-2018(招)-057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上午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三馆一中心东侧、长庆东街与五岳路交界处)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平罗县城以北10公里,109国道东侧
联系人:周倩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楼B座11层
联系人:于则杨 马晓燕
电 话: ***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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