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营山县龙马新村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营山县龙马新村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营发改发【 2015 】 1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山县荣达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山县荣达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发【 2015 】 1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1211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营山县丰产乡龙马村 3 组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总户数 54 户,总建筑面积 11829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1284 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 545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建、安、装工程及小区道路、管网、绿化、公用设施等配套建设。
2.3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该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近 3 年已完成不少于 0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 年 7月25 日23 时59 分,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 )。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 30分,地点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四川建设网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山县荣达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营山县郎池镇翠屏路42 号
邮编: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 号凯旋广场3 栋
邮编: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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