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8号泊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8号泊位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函[2015]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上饶码头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安市上饶码头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8号泊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点:宁德福安市。
项目规模:新建5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210万吨。
①设计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全过程设计(不含初步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路堆场、装卸工艺、水电、消防、环保、通信、控制、暖通、生产及辅助建筑等配套工程等。
②设备采购包括:多用途门机、拖挂车、牵引平板车、自卸汽车等工艺设备采购。
③施工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含水电、消防、环保、通信、控制、暖通、生产及辅助建筑等配套设备购置、安装)。
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行水运工程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 *** 或水运行业 *** 资质、②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2015~2017年度利润累计未处于亏损状态,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①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设计过1个5万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设计业绩;②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5万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施工业绩。(注:分包业绩无效;必须为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无效;建设规模以设计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明确的结构等级为准,不含结构预留/结构受力/结构兼靠等级;若提供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则分别对应上述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若提供为联合体业绩或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业绩须根据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与该业绩联合体分工对应一致方为有效)。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等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行政区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 *** 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岗正式职工。(可以兼任符合条件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3.6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岗正式职工。
3.7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 *** 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已交/竣工的5万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岗位业绩;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岗正式职工。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业绩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业绩条件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3日09时00分00秒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fjjt.hyebid.cn/hyebid/website/index.jsp#)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3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fjjt.hyebid.cn/hyebid/website/index.js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fjjt.hyebid.cn/hyebid/website/index.jsp#)、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fjggzyjy.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安市上饶码头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84号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123号好来屋7-502室
邮编:334000邮编:350014
联系人:宋先生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793-8160598 电话:
传真:
E-mail: fzfgs2003@163.com
2018年7月19日
重要提示: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fjjt.hyebid.cn/hyebid/website/index.jsp#) “答疑公示”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除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包封完好且单位盖章)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交易中心出现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交易平台软件程序故障问题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或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且经平台启动补救措施仍无法补救解决的,经交易平台系统服务商及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