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DLS2018019 吴兴区东林镇保国村倪家湾自然村设施用地整治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兴区东林镇保国村倪家湾自然村设施用地整治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湖州市东林镇保国村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单位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吴兴区东林镇保国村倪家湾自然村设施用地整治项目,工程位于吴兴区东林镇保国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18亩、新建H90排灌两用渠260m、砼穿路涵管8处、新建2.5m宽水泥路面田间道800m、新建2m宽水泥路面田间道155m,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建设及维护等。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项目投资约42.6万元。计划工期为5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http://ggzy.wuxing.gov.cn/dlz/。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图纸等。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本(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代理机构)。

4.3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51331813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724日。招标人将于2018725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311500分,地点为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的交易席位证原件(当月首次参与投标的,席位证在现场出示办理及确认,本月多次参与投标的,凭首次办理的席位证进行现场出示办理)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的,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单位投标前应自己先去看现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7. 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签到,否则拒绝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林镇分中心网站(http://ggzy.wuxing.gov.cn/dl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东林镇保国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吴兴区东林镇保国村址:湖州市人民路398号二号楼二楼

编:313021                                 编:313000

联系人:费友山联 系 人:沈先生

话: ***                             话 ***   ***

真:0572-2701868

2018年7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3年(20157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和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吴兴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57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和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吴兴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4

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至少自20183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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