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8040039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高升镇边北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盘山县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盘山县高升镇边北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盘县水字〔2018〕1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盘山县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投资及镇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高升镇边北村。

2.2投资金额:77.17万元 

2.3招标范围:新建5617㎡氧化塘一座及其附属措施。

2.4工期要求: *** 开工至 *** 竣工,计划工期 ***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

3.3 投标人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管理(辽宁省水利厅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信用辽宁)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4.1 投标单位请于2018月7月19日~ *** ,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备案(备案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一册),备案合格后到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复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诚信证明、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报告、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水利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类人员(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利专业)、水利行业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从业资格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 *** ,000.00)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账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纳,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 至 *** (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盘山县政府后西侧附楼二楼)。

7.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盘山县太平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3室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 ***

交易中心: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盘山县政府后西侧附楼214室

联系人:孙龙家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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