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衡阳市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已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6】240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已经衡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衡规委〔2017〕55号文审议通过,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衡阳市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项目

1.1.2.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区

1.1.3.建设规模:净用地面积约为178330.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2838.40平方米,地下层数2层,地上层数2-35层,总建筑高度约170米。

1.1.4.工程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约489394.03万元,其中建安装工程概算金额为278071.57万元。

1.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6.计划工期:总工期48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2个月,施工工期36个月)

1.1.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1.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衡阳市国际会展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本项目的设计、工程勘察、采购、施工、装饰装修等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全过程服务。

 其中设计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电气、暖通、消防、人防、绿化、亮化、商业部分室内装修及建筑物周边市政给排水、景观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具体设计标准由业主确定,总承包单位按中标文件进行限额设计。

采购部分: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2.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2.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8年1月-2018年6月)社保证明原件或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密码及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结果复印件],且无在建工程。

2.8、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文件》(2012年版)中“综合评估法”规定执行。

6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自行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从2018年719日至2018年725日下午17:00时止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招标代理公司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4-8294398

 

10、联系方式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11号

人:伍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2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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