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根据宜宾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核准事项,先后进行了四次公开招标,均以流标结束。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宜宾市公路局内控管理制度,现通过固定价随机抽选方式选择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
抽选人 | 宜宾市公路局 |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公路边坡灾毁安全隐患应急整治工程施工II标段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S307泸盐路 |
工 期 | 120日历天。 |
工程规模 (和/或标准) | 含S307泸盐路K164+850、K167+842-852、K171+160、K175+100公路边坡灾毁安全隐患应急整治工程量清单、设计图及附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建设资金 |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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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段划分
标段1 | 2017年度公路边坡灾毁安全隐患应急整治工程施工II标段 |
4.资格要求
4.1 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3 其他要求:限于在宜宾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4.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抽选。
5.报名及购买抽选文件
5.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抽选的申请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到宜宾市公路局四楼406办公室自愿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该项目固定价随机抽选文件。
5.2 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日09:00时起至2018年7月4日18:00时截止(双休日除外)。
5.3 申请人在递交抽选申请文件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固定价随机抽选保证金,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户 名: 宜宾市公路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长江路支行
账 号: 2314505209024900741
5.4 中选人以抽选文件公布的固定总价和单价,完成工程量清单、设计图及附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结算时,按抽选人提供的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5.5 本项目抽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见下表(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 固定价 | 抽选 保证金 | 备注 |
标段1 | 固定价 | 一次性报价 | 120.912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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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递交抽选申请文件
6.1 递交抽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10:00时,地点为宜宾市公路局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或未按规定递交抽选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
7.随机抽选中选人
7.1 抽选人定于2018年7月6日10:00时,在有关监督人员以及自愿到场的抽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公路局四楼会议室公开举行随机抽选活动。评审小组对所有抽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抽选申请人中随机抽选中选候选人。
7.2 中选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抽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抽选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抽 选 人:宜宾市公路局
地 址:宜宾市南岸路源街3号
邮 编:6444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1-2334121
传 真:0831-2334121
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公路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831-2332254
宜宾市公路局
2018年 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