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千灯湖创投小镇39度空间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电力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南发改资[2017]22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东侧(39度空间)

2.2 项目建设规模:千灯湖创投小镇39度空间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电力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工程范围内的外线引至开关房、开关房至配电房、配电房内部及配电房到每个 *** 配电箱的土建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及改造、旧线路迁改等。

1#电房为新建独立电房,主要供北侧新建十四座~十八座办公楼及新建停车楼、长廊2用电,主要用电负荷为照明、空调、通风、电梯、消防、充电桩负荷等用电。

2#电房为原有附设式电房,本工程需改造,附设于九座,主要供北侧原有商铺1~商铺10、原有九座~十二座办公楼楼用电。八座办公楼的用电负荷原本由其附设电房供电,因为八座办公楼需要改造装修,原有的附设电房需拆除,所以八座办公楼负荷转由2#电房供电。

3#电房为原有附设式电房,本工程需改造,附设于一座首层,位于园区西南侧,主要供南侧一座~七座办公楼、十三座办公楼用电。本工程仅改造原有的高压进线环网柜,使之形成双电源切换,拆除高压计量柜的多功能电子电能表及负控终端,拆除计量用的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

4#电房为新建电房,附设于新建建筑物二十座的首层,位于园区东南侧,主要供南侧新建建筑物十九座、二十座的办公楼及长廊1景观用电,主要用电负荷为照明、空调、通风、消防负荷等用电。

本工程项目招标预算价为¥8,291,926.80元。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千灯湖创投小镇39度空间提升改造项目一期电力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电力线路及电房、电力设施的拆除、迁改、安装、建设等工作,并配合办理报建验收供电等手续。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③条资质: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③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电网基建施工类承包商备案,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部【201817号文。(如有最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4.3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 *** 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 *** 建造师可提供“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181月至2018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6.1施工员: 至少2名,须同时具备以下(1)、(2)点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证)。

4.6.2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81月至2018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600万元(或以上)10KV(或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或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记录资料;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或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5.2 报名时间:20187 239  0 分起至2018 7 27 17  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 8 10 24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金额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8  8  15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18  8 15 9 30分。

7.1.2开标时间: 2018  8  15  9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就该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5

人:吴工

    话: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东17

人:徐工

   话:

电子邮件:gczqzb@163.com


招标公告编制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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