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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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0:00:00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9室第六开标室。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2915042.15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开标时间 | *** 10:00:00 |
开标地点 | 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9室第六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公开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递交时间 | *** 10:00:00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