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昆鳌大道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的第二次澄清及补充
各投标人:
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并且企业营业执照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现修改为:“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取消“企业营业执照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的要求。
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要求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须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施工员6人,市政质检员5人,安全员6人。”
3、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要求,安全员仅需提供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即可。
4、本工程于 *** 发布的澄清及补充作废。请投标人按照本次澄清及补充执行。
5、未作说明部分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平阳县昆鳌大道改造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附件:
1、第二次补充.jpg
2、关于平阳县昆鳌大道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的第二次澄清及补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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