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谷城周边路网工程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2018〕1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负担 ,招标人为 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组团,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金峰西路路线全长约752.284米,扣除起终点交叉口已设计范围,本次实际设计长度约670.305米,规划红线宽20米。机动车道采用双向两车道规模,其设计车速20千米/时。福胜路路线全长约230.984米,扣除起终点交叉口已设计范围,本次实际设计长度约126.255米,规划红线宽20米。机动车道采用双向两车道规模,其设计车速20千米/时。总投资估算为53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4246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中水)、电气工程(含电力、通信、道路照明)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411747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2411747元,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规模大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2411747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台湾企业: 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有效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其《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并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7:30:00 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5.1806.12 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0: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应当出具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③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E3504000104100318001”),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开户银行:在交易平台自行选定一家银行 帐户名称:详见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界面 帐号: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龙景路10号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1 

传真: / 

联系人: 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县潭城镇戴斯酒店向北80米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8 

传真: / 

联系人: 小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 www.ptggzy.gov.cn 

联系电话:  *** 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  *** 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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