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镇墨山村灌排渠系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塘镇墨山村灌排渠系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手续齐全,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墨山村委会自筹,招标人为南昌县莲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莲塘镇墨山村

2.2 招标金额:948267.00元;

2.3 工期要求:20188 20日开工,20181218日完工;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719日至20188 7日,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5.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889 30 分,开标地点: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开标会现场当时、当众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其它事项

7.1  关于本项目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 *** 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 *** 建造师参与投标。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企业单位人员、多个技术资格重复注册或执业。

7.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重新进行招标,将不再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7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南昌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法制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县莲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欧先生  ***

 

监督机构:南昌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昌县澄湖北大道99号澄碧湖大厦内

电话:

    

2018718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南昌小蓝开发区支行

2、户名: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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