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宪法改造工程招标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宪法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AQDG[工程]2018-037

2.2项目名称: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宪法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2.4项目概况: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宪法墙改造工程位于大观区人民法院内部,装饰面积为58.64m2。

2.5最高投标限价:159216.21元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列示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起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依法依序递补的中标候选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2018年7月24(工作日)08:00-11:30,14:30-17:00。

4.3报名地点: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4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正常工作日时间必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须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18-2018年7月24(工作日)08:00-11:30,14:30-17:00至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工本费并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工本费: 4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815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qdgq.gov.cn)和安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aqzfcg.gov.cn/IndexViewController.do?method=index)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娟

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73五楼招标代理部

电话:0556-5671320 

9.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名称:安庆农商银行联盟支行

账户名称: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0000291675810300000026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2018年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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