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兴县北山过境公路建设PPP项目已经获得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项目已经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获得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社会资本方,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兴县北山过境公路建设PPP项目

    2.2项目编号:ZDYR-FW-040

    2.3项目授权主体:兴县人民政府

    2.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兴县交通运输局

    2.5政府出资代表:兴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兴县北山过境公路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选定。由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出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明确合作双方在建设期及运营期的权利及义务。

    2.7PPP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8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3851万元

    2.9建设内容:该项目路线全长16.413km。全线共设置桥梁3076米/11座,桥梁比例为18.74%,路基土石方4269.807千立方米;排水防护197.355千立方米;沥青路面工程160.542千平方米;新建涵洞27道;通道4处,平面交叉9处,天桥1处,管线交叉1处。本项目采用 *** 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

    2.10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按照20%:80%的股权比例合资成立项目公司。

    2.11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11年零4个月(含1年零4个月建设期)。

    2.12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第(一)至(六)项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用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亿元。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年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

    (7)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在国内参与投资的公路PPP、EPC、BOT项目或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已签署的合同作为证明文件;

    (8)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自行承诺);

    (9)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

    3.2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以及联合体组成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 起至 ***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飞云国际1505室)。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

    注:申请人须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 9时00分(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太原市小店区飞云国际1501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资格预审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发布更正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7.3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兴县蔚汾镇新建西路23号

    联系人:刘振平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飞云国际1505室

    联系人:成兴田

    电话 ***

    邮箱:zhongdingyurunzb@163.com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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